加拿大税务局提前行动,重拳打击炒房者!多伦多11年前交易被罚!

根据Yahoo Finance报道,加拿大针对炒房的新立法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该立法旨在“减少市场上的投机需求,帮助抑制房价的过度增长。”

尽管还没有到立法实施的日期,但加拿大税务局CRA已经开始提前行动,正在通过加拿大各地法院重拳打击炒房行为。

Photo: Yahoo Finance

最近的一个例子涉及一位多伦多房主,该房主质疑税务局拒绝其主要住所申请的决定。

报道称,这名多伦多房主在2011年、2015年和2016年纳税年度报税被CRA进行重新评估(reassessed),房主在上述3年时间内,在不同时期分别出售了四处房产。

其中最有争议的是这名房主2011年在多伦多的一次房产交易,房主认为CRA进行的重新评估已经超过了正常的三年追溯期,且进行的处罚过重。

房主表示,在2010年和2011年期间,她经常住在被税局盯上的住宅里,她认为这所房子是她的主要住所,所以当她在2011年卖掉它时,应该免征资本利得税。

但CRA不同意这种说法,称这名房主从未将她的主要地址、雇主T4地址或其他邮寄地址改为该房产地址。

税务局认为,这名房主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将该房产完全翻新后"炒房",获得了巨额利润,该房产是带有盈利性质的,因此其收益应被列为100%的应税商业收入。

房主进行申诉,质疑CRA未将该房屋判定为主要住所。

法官最后裁定,认为房主在出售房屋时的收益应该纳税,因为该房屋并非是房主的主要住所,但房主的该过失不应被认定为严重疏忽,法官认为房主未申报收益并不是故意行为,而是“未关心需要遵守的法律”的行为。

据悉,加拿大税务局CRA近期严加审查温哥华和多伦多地区的房屋交易行为,已经进行了超过61,000次审计,想要从中找出逃税的人。

联邦内阁在提交给国会的一份调查中写道:“CRA已在BC省和安省完成了超过61,000次关于所得税、商品及服务税(GST)、新住房和新出租物业回扣的房地产审计。”

新闻来源:https://ca.finance.yahoo.com/news/cra-already-challenging-real-estate-160542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