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房东被要求付2万 租客才肯搬走!地产律师:希望将此行为定为非法

安大略省政府是否该将“现金换钥匙”协议定为非法了?

当房东想从房客手中收回出租单位的所有权,而又不想等待数月才得到房东和房客委员会的听证会时,可以使用现金换钥匙协议作为一种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在安大略省,现金换钥匙协议并不违法。虽然房东不能在租期开始时要求房客支付超过一个月的预付租金,或支付损坏赔偿金或钥匙押金,但没有法律禁止房客索要或收取巨额款项以搬离房屋。

上个月,一位星报读者(我称他为 Ricky)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2020 年年中,他将自己在多伦多的公寓租给了一位租户。这是按月租赁,没有租约。

5 月份,Ricky 签署了一份协议,将该公寓出售给一位有意入住的买家。然后,他向租户发出了一份N12 终止通知,要求她搬出,以便新业主入住。

买卖协议要求 Ricky 在交易完成时交付公寓空置所有权。买方授权卖方通知租户要求空置所有权,但起草销售协议的房地产经纪人未能说明如果租户不搬出会发生什么。

由于双方关系良好,租户向房东索要推荐信并收到了推荐信。上个月成交前两周,租户给房东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说:“在为你的房产找到买家后,你和你的房地产经纪人试图强迫我们以不公正和非法的方式终止租约,我们对此感到震惊。”

她补充道:“你要么给我们 2 万美元让我们在 7 月 15 日之前离开,要么你与现有买家解约,损失更大。”

这就是所谓的现金换钥匙需求。

Ricky要么要支付 2 万美元,因为他觉得这是敲诈勒索,要么会因未能交出空置房屋而被买家起诉,因此他不情愿地支付了这笔钱,以便他的律师能够在上周完成交易。

在房东和房客的关系中,Ricky的情况并不罕见。

但是没有法律禁止房客索要或收取巨额款项以腾出房产。业主不能指望房东和房客委员会及时确保合法空置的出租房产,因为听证会已经积压了一年之久。

文章还表示,安省政府未能为委员会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资金,以便及时裁决房东和房客之间出现的租赁问题。

地产律师在此希望“也许是时候在安省改将现金换钥匙协议定为非法,或者对房客在搬出出租单位时可以获得的金额设置合理的上限,” 

文章来源:https://www.thestar.com/real-estate/what-is-a-cash-for-keys-agreement-between-a-tenant-and-a-landlord-should-they/article_1db50be6-4ab9-11ef-a9ba-97cf121ff584.html